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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 教專中心 - 最新資訊 | 2017-11-23 | 點閱數: 1051

嘉義市 106 學年度教師專業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培訓(第二場次)

 

一、參加條件:嘉義縣市及雲林縣國中小學及國私立高中職之任職教師。

二、研習時間:11/24(五)、 11/25(六)、 12/1(五)、 12/2(六) 9:00~16:00 。

三、實體研習地點:嘉義市教專中心(志航國小後棟二樓)

四、課程規劃:依教育部規定課程開課(課程如下)。

(一)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( 2 ): 6小時。
(二)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(含學習社群規劃與經營): 3 小時。
(三)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: 3 小時。
(四)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: 3 小時。
(五)教學行動研究: 3 小時。
(六)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( 2 ): 6 小時。

五、報名方式:https://atepd.moe.gov.tw/news/detail/3218

六、其它注意事項:

(一)參與本研習人員以公(差)假登記。

(二)擔任本計畫講師、工作人員以及學員於研習期間准予公假前往。

(三)本項研習由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相關經費專款支應。

(四)課程如有調整另於精緻網公告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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